多省发文规划“十四五”时期地方志工

2022-10-28

“十四五”以来,多省陆续发布规划、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本区域地方志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途径和手段,推动下一阶段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北京

2021年1月,《北京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2021—2025年)》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市委办公厅印发。《规划》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立足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一是跟踪记录取得新进展。二是研究编纂取得新成效。三是成果转化实现新突破。四是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五是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将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明确任务责任,坚持高质高效,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上海


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市地方志办公室印发。《规划》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战略部署,发挥“存史、育人、资政”功能,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推进志书编修、年鉴编纂、地方史编写、方志馆建设、地方志理论研究、地方志资源开发、地方志数字化转型、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力争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想得起、用得上、靠得住的存史“志库”、育人“知库”和资政“智库”,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和全国影响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


江苏


2021年9月18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规划》立足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职责和使命,着力实施志鉴编纂精品工程、方志影响力提升工程、方志服务品牌工程、方志文化协同创新工程、方志工作强基固本工程等“五项工程”,以高质量的地方志工作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


2022年1月24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地方志工作由传统方志向数字方志、由重修轻用向修用并重“两个转型”,大力实施方志强基、方志成果转化应用、方志数字化转型、方志文化创新、方志人才培育“五项工程”,着力构建志鉴编纂工作、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理论研究、方志文化传播、方志人才队伍建设“五大体系”。到2025年,地方志工作“两个转型”实现重要突破,“五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五大体系”基本建立,努力打造中国方志之乡文化金名片,开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推动浙江地方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江西


2022年2月25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对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基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系统谋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在志鉴编纂工作、方志理论研究、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方志文化宣传等方面迈上新台阶,实现从方志大省向方志强省跨越,确保江西地方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规划》要求,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机遇,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奋力开创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广西


  2022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出到2025年,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工程、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工程、旧志古籍整理系统集成工程、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方志馆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组织保障、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等“四大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育人作用,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立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热起来”“强起来”,力争广西地方志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海南

  2021年6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未来5年史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科学分析了海南省史志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定了全面推动史志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与保障措施,明确提出2021—2025年海南省史志事业重点工作任务。史志工作者将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史志事业转型升级,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贡献。


新疆


2021年1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规划》共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发展环境,对“十三五”期间全疆地方志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从推进志书、年鉴编纂工作,深化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地方志服务社会能力,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与合作交流,强化地方志发展基础等5个方面16个分项明确了今后五年全疆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任务。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法规保障、经费保障、宣传保障、监督保障等5个方面对做好地方志工作提出了体制机制要求。《规划》的颁布实施对新疆地方志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推动全疆地方志工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作出更大贡献。


兵团


2021年12月31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同意,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史志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实施记载研究工程,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兵团的实践;二是实施优秀成果工程,推出一批高质量编研成果;三是实施服务提升工程,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四是实施宣传教育工程,提升史志工作影响力;五是实施协作创新工程,实现“大史志”工作格局新突破;六是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史志事业发展基础。《规划》要求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史志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史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将史志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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